
3月1日起,《蘇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施行。這是一部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綜合性法規,標志著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條例共六章六十三條,除總則和附則外,設市場環境、政務環境、人文環境、法治環境四章。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雪珍介紹,條例圍繞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最佳比較優勢”,注重堅持目標導向、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將我市改革創新中先行突破、行之有效的舉措固化下來。
條例鼓勵探索創新實踐,第五條規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充分運用現行法律制度、政策資源,探索具體可行的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做法。支持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蘇州片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區域、平臺,在法治框架內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并對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全市復制推廣。”第七條規定,“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工作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對符合規定條件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或者社會負面影響的,依法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為表達對企業家們的肯定,傳遞蘇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堅定決心,條例第九條規定,“每年7月21日為蘇州企業家日,共同營造親商安商的社會氛圍,激發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彰顯和發揮企業家作用。”
條例在產業引導、聯動創新區建設、數字經濟等宏觀層面作出規定。第十一條明確,政府制定產業引導政策,完善產業鏈供需平臺建設,鼓勵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第十二條明確,“支持聯動創新發展區、蘇州片區聯動創新區先行先試、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改革措施。”第十三條對數字經濟發展作出規定,強調“打造高質量數字化治理體系,培育和發展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支持構建農業、工業、商業、交通、文化、金融、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應用場景,引導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條例中還有不少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為了優化市場主體登記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間,提高市場主體登記效率,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除依法需要實質審查、前置許可或者涉及金融許可外,開辦手續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辦結。”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改革和一照多址改革”,簡化了登記流程,有利于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此外,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推進企業用工供需對接信息平臺建設”、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建設法人服務總入口”“完善市級惠企政策綜合服務平臺”等措施,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記者 朱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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