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杭州亞運會、亞殘運會籌備和舉辦工作順利進行,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3月18日表決通過《關于授權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為保障亞運會、亞殘運會籌備和舉辦工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第19屆亞運會和2022年第4屆亞殘運會將分別于今年9月和10月在浙江舉辦——除主辦城市杭州外,寧波、溫州、湖州、紹興、金華5個設區市是杭州亞運會的協辦城市。“籌備和舉辦好本次亞運會、亞殘運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特別是公共安全、社會治安、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無線電管理等問題,省政府和相關設區的市政府有必要規定一些臨時性行政措施。”《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為保證省和設區的市政府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有效性和權威性,根據《立法法》的相關規定,宜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
根據《決定》,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在亞運會、亞殘運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后七日內,寧波市、溫州市、湖州市、紹興市、金華市政府在亞運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后七日內,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影響,在采取常規管理措施尚不能滿足保障亞運會、亞殘運會圓滿順利舉辦的各項要求,并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必要、適度的原則,通過規章或決定的形式在公共安全、社會治安、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無線電管理等領域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并組織實施。
《決定》要求,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的規章或決定應當及時報省人大會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