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關于調整疫情防控
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范圍的通告
根據國家、省、嘉興市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和疫情防控進展,經專家組研判,決定再次調整海寧市疫情防控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范圍。
一、調整的“三區”范圍:
封控區調整:
新增封控區:1.海昌街道硤東社區硤東北區一里90、91、92號;2.硤石街道人民花苑4幢;3.硤石街道太平弄、長埭路、西南河街、水月亭西路合圍區域;4.硤石街道楊匯橋3組32號;5.海寧市文景苑17幢。
調整封控區:工人路以南、太平弄以東、長埭路以北、西南河街以西合圍區域。
管控區調整:
新增管控區:1.海昌街道硤東社區硤東北區一里57-61號、72-73號、75-77號、88-89號、103號、105-107號,北區二里58-59號、70-71號、82-83號、93號;2.硤石街道楊匯橋3組全組。
防范區調整:
湖鹽公路-長山河以南,常臺高速-牛橋港以西,東西大道以北,海濤路-沈家壩港以東至湖鹽線以東海寧區域。
新增協防區:海寧市全域范圍。
二、為堅決阻斷新冠病毒的擴散蔓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區實行“封閉隔離、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硬隔離封控措施;
2.管控區實行“人員只進不出,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區實行“非必要不出區,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管控措施,暫停室內密閉公共場所營業。
4.協防區內人員管控、交通管控和社會面管控參照防范區有關規定落實。
5.對“三區”實行臨時封閉管理,實施交通管制,只進不出。
6.對不服從管控管理的人員,一律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寧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