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來源:荊門晚報
10月18日,市住建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個人購房補貼工作的通知》,明確延長高校畢業生在荊門中心城區購房補貼時間,加快各類購房補貼的發放速度。
據悉,按照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市級領跑促進中心城區人力資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荊政發[2021]16號)、《關于落實中心城區大學生購房補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荊建[2021]20號)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申領購房補貼的對象為:2016年12月1日以后大學畢業(以畢業證書載明的時間為準),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優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生及專科生(含技師學院技師班與高級工班畢業生);在東寶區、掇刀區、漳河新區范圍內就業或自主創業,且在本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3個月及以上;承諾在中心城區連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在市中心城區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所購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區(城市三環線內全域、子陵鋪組團以及愛飛客—漳河鎮組團)。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畢業生、專科畢業生,在中心城區首次購買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并取得不動產契稅完稅憑證的,按照每個家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
此次擴展了申領購房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范圍:將在荊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納稅關系在東寶區、掇刀區、漳河新區的企業,或者省垂管在荊行政事業單位就職、異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申領購房補貼的范疇,執行時間從2021年12月1日起。《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申請購房補貼的條件: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養老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按照申領購房補貼的時間計算,中心城區唯一住房的認定以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房產交易管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認定時間為申請人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
《通知》明確,延長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時間。高校畢業生享受購房補貼的截止時間由原來的2022年11月30日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即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5年。受理購房補貼申請的截止日期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
此外,《通知》還表示將進一步優化各類購房補貼發放流程,壓縮查詢和審核時間,加快購房補貼的發放。要求各區人社、住建部門受理、錄入系統匯總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各區住建部門、市房產交易管理機構和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市人社、住建、財政部門審批時間分別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各區財政部門發放補貼的時間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標簽: 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