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慶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一則征地預公告和一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具體來了解一下
征收土地預公告
安慶市2022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老峰鎮老峰社區、山湖社區、新豐社區、金星村、馬窩村、泉河村和長風鄉前江村、長風村境內,征收土地總面積4.2101公頃,其中農用地4.032公頃(耕地3.7977公頃)、建設用地0.1781公頃,未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此次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的勘測結果并報省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土地征收目的:
因政府組織實施的生態環境、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安慶海口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范圍:
為了實施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本項目土地征收涉及1個地塊,地塊位于海口鎮安原社區境內,共擬征收集體土地0.4451公頃,其中農用地0.4451公頃(耕地0.4451公頃),未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此次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的勘測結果并報省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補償安置標準:
本次征收集體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1.征收海口鎮安原社區集體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52775元/畝,集體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為42220元/畝。
2.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號)文件規定執行。
安置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農業人口安置采取貨幣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安慶市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宜政發〔2006〕24號)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劃內,經依法批準征地后,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面積少于0.3畝(以戶為單位),被征地時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人員,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范圍。
| 來源:安慶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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