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當前,穩住經濟大盤成為各級政府的重要任務。勞動創造財富,就業穩定經濟,保就業就是保發展,穩就業就是穩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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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和法援律師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教育引導企業和勞動者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用法律手段保護勞動者平等就業、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用法律手段穩定勞動者和企業預期。
39年民辦教師被辭退 法援律師索賠經濟補償金
今年1月22日,蘇老師舉著“公平自在人間,道義成就所托”的錦旗,對法援律師許子文激動地說:“感謝你們呀,兩年多了,我終于等到官司贏了的這一天!”不僅送旗,蘇老師逢人便夸法律援助。
蘇老師是蕪湖市灣沚鎮三元村人,1980年起在當地某中學當起了民辦教師。教書育人多年,漸漸對這份事業有了感情。后因政策調整,1998年1月辦理了退養離崗。但是閑不下來,學校聘用他在校從事文印及水電維修等后勤工作。雖然工資不高,聽到學生尊敬地稱呼他老師,倒也非常開心。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在農村讀書的學生越來越少。2019年8月,學校被合并。新學校以人員分流無法繼續安排工作為由,停發了工資。還沒到退休年齡,一下子失去了工作,蘇老師想不通,多次前往新學校和區教育局、區信訪局反映,均未能得到解決。一籌莫展之際,有人告訴他可以撥打12348法律熱線試試,蘇老師撥通電話,值班律師耐心地聽完他的述說后,告訴他可以去找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2019年11月25日,蘇老師向灣沚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灣沚區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審查后,指派安徽汪賢文律師事務所許子文律師辦理。
接受指派后,許律師第一時間詳細了解案情、梳理證據材料,告知蘇老師訴訟風險,遞交仲裁申請書。但仲裁委審理后認為無證據證明蘇老師和學校存在勞動關系。許律師沒有打退堂鼓,繼續代理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一審法院未支持。又堅持上訴,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最終一審法院改判支持了蘇某某的訴請,判決學校按照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月支付經濟賠償金共計56320元,補足工資差額部分11800元。后學校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駁回學校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經過了兩年的漫漫維權路,最終塵埃落定。二審法院判決后,學校很快履行了判決義務,向蘇老師支付了經濟賠償金、補足工資差額部分合計68120元。
營業員搬貨受傷工傷責任難劃分 法援介入店老板終賠7萬
2020年12月,阮某給銅陵市銅官區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情暖人間”的錦旗,感謝從2019年年初到2020年年底兩年多的時間,法律援助給予的幫助。
2018年8月27日,阮某到銅官區一個兒童服飾店上班做銷售,平均每月工資到手4000元左右。工資由寧波某品牌公司支付,接受銅陵萬達廣場的管理。阮某本來希望能夠拿著穩定的收入一直好好工作下去,但天不遂人愿,2018年11月4日,阮某在搬運貨物中受傷。多次與單位溝通醫療費用等問題,均沒有得到良好解決。
阮某心急如焚,這一日,恰巧銅官區法律援助中心在萬達廣場舉辦法律援助宣傳活動,阮某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向現場的律師咨詢了自己的問題。工作人員告訴她這種情況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阮某頓時感覺布滿烏云的天空透過了一縷陽光。銅官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事情原委、審查經濟狀況后,作出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指派安徽憲達律師事務所張律師承辦此案。
張律師認真分析案情,查看工資流水等相關證據,進一步收集了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按照法律程序向銅陵市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料,仲裁委未予受理。2019年3月11日,張律師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阮某某與樓某某服飾店存在勞動關系。銅官區法院2019年5月27日判決確認:阮某與服飾店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之后,張律師又幫助阮某申請了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十級傷殘的結果出來之后,2020年10月份,又提起了工傷賠償的訴訟。2020年12月8日,法院組織調解,服飾店答應一次性給阮某賠付7萬元,阮某同意了該調解方案。2020年12月25日,執行到位。(都勇 記者 汪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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