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部門發出通告,撤銷16名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注銷46名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其所持從業資格證自通告之日起作廢。
12月1日,《江蘇省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治安防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要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單位的駕駛員須通過公安機關背景核查,符合條件后才能從事經營服務。《規定》明確,客運出租汽車經營單位的駕駛員經公安機關背景核查,符合“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等其他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并按規定通過交通運輸部門考核發證后方可從事經營服務。《規定》明確,交通運輸部門對本地背景核查符合條件的駕駛員,應當按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者核發從業資格證。對已經取得從業資格,經公安機關背景核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由交通運輸部門撤銷相關人員從業資格證,并公告作廢。
近年來,南京交通部門嚴格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質審核,并加大了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的監管力度,著力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整體從業素質。2018年1月以來,南京交通部門共受理網約車駕駛員報名47726人,其中,微信報名44729人(占報名總數95.8%),組織683場(含補考95場)共36511人參加考試,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31829張。截至目前,公安、交通部門在報名申請從業資質的駕駛員中篩選出2639名不具備安全營運條件的駕駛員,并在已經取得從業資格的駕駛員中篩查出17名不具備安全營運條件的駕駛員,對其所持從業資格證及時予以撤銷。
為方便駕駛員申請從業資質,南京交通部門積極推行不見面審批。在申請方式上,駕駛員可自主選擇通過微信公眾號報名,或在服務窗口報名;在考試時間上,駕駛員可自主選擇考試場次,未通過考試的及時安排補考;在考試內容上,及時調整考核內容,貼近服務、貼近工作,在確保基本掌握服務規范的前提下,提高考試通過率。目前,網約車從業資質申請平均每天保持在500人以上的報名規模,南京交通部門承諾3個工作日完成初審,并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工作協作,提高各工作環節的流轉效率。同時,自9月份起,擴大考場容量,將日均考試人數從160名提高到260名,并承諾在考試合格后的5個工作日內發放從業資格證。推行許可結果文書“不見面送達”,9月1日起對所有網約車從業資格證全部通過物流快遞送達,實現了“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在提高許可審批效率的同時,南京交通部門加大了市場巡查頻次,2018年以來,共查扣非法營運車輛1909輛,其中無從業資格證從事網約車經營1465起,并相應實施了行政處罰,同步對網約車平臺公司也作出了行政處罰。
標簽: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