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20日起, 淮安市主城區百平方公里范圍內開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記者從1月3日召開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淮安市區韓侯大道、枚皋路、京杭運河、海天路、安瀾路、新長鐵路、廢黃河、韓侯大道合圍的約100平方公里區域內(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也意味著,全省設區市實現了實施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全覆蓋。
據淮安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樂翔介紹,此次禁放區域主要是主城區,不涉及農村地區。主要考慮我市主城區人口、建筑物密集,大氣擴散條件差,噪音影響明顯。將清江浦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文旅區部分區域納入禁放范圍。禁放區域選擇以路、河、鐵道為邊界,便于市民區分、識別。在禁放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舉辦大型活動需要燃放煙花爆竹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許可。未經許可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通告》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將相關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記者了解到,對未列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在易發生燃放事故、造成重大影響的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等八類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因應對污染天氣或其他特殊情況啟動大氣污染應急預案時,在應急預案規定適用的區域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