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金湖縣黎城衛生院發生了一起口服過期疫苗事件。事件發生后,金湖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統籌協調事件處置工作。通過對接種兒童家長的逐一電話排查,截止到9日下午4點,確定全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經調查,該疫苗生產廠家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號為201612158,有效期為2018年12月11日。該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縣疾控中心,縣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鏈配送至黎城衛生院,疫苗相關資料齊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衛生院已使用過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事發后,縣委書記張志勇、縣長徐亞平先后2次主持召開專項會議,聽取相關情況匯報,部署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亂,工作失職,監管失靈。目前,金湖縣紀委、監察委、衛生計生委,淮安市監局等有關部門已展開調查,并啟動問責程序。黎城衛生院負責人和相關當事人、金湖縣疾控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已經全部停職,接受調查處理。金湖縣委、縣政府將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從嚴給予處理,絕不袒護、包庇、護短。對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金湖縣已專門邀請省市疫苗專家來金湖指導事件處置和善后工作,組織醫護人員逐戶上門對孩子進行醫學觀察,對家長進行心理疏導。在黎城衛生院和金湖縣人民醫院設立咨詢門診,安排資深兒科醫生接待家長咨詢,并向有關家長承諾:承擔由此次接種過期疫苗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