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服務,改善營商環境,支持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于2019年2月25日起,在江蘇、浙江兩省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屆時,該項政策將正式在蘇州市開始實施。
從改革的具體范圍來看,本次取消的是一般企業開戶許可,即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在銀行辦理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及其后續變更、撤銷等業務,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中國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企業開戶后當天即可收付資金。
企業申請變更存量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信息的,應當交回原開戶許可證。
機關、事業單位等其他單位辦理銀行賬戶業務,仍按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執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行政許可、實行“寬進嚴管”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同時將進一步加強企業銀行賬戶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首先,企業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當按規定填制開戶申請書,出具真實、有效的開戶證明文件,并對開戶申請書填寫事項及證明文件的真實性負責。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開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開戶銀行需要向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核實企業開戶意愿。
其次,開戶銀行要加強企業賬戶的風險監測。對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經營地址、主要聯系方式,或身份證明文件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及時到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否則,銀行有權停止支付直至中止賬戶業務。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將加大監管檢查力度,對企業違規開立兩個(含)以上基本存款賬戶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銀行賬戶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獲取各項金融服務的重要前提,銀行賬戶的資金安全和使用便捷對企業意義重大。
2018年我市企業共開立基本戶和臨時戶約16萬余戶,占全部單位銀行賬戶總量的95%。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正式實施,有利于各銀行自主開展賬戶創新業務,全面提升對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支付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助力蘇州地區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