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記者從全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電視電話會上獲悉,在江蘇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月15日全省超額完成優先清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拖欠賬款目標。
做好清欠工作,有利于激發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的活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去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國務院部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后,省領導專門作出批示;省政府辦公廳及時轉發了省工信廳、財政廳、人社廳、國資委、人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六部門制定的《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步優先清理目標任務。
從總體清償率看,全省償還額占總欠款比例達到49%,其中,南京、揚州市已清償欠款超過總欠款的60%,蘇州、淮安、鹽城、鎮江、泰州、宿遷等6市均超過50%。各地各部門均按期完成優先清理目標計劃,其中南京、無錫、徐州、常州、淮安、揚州、宿遷等7市比原計劃超額完成20%以上。
江蘇將穩步推進剩余欠款的清償。對已列入償還計劃的賬款要排出清償計劃表,落實資金籌措方案,確保年底前全部清償。目前,無錫、常州、蘇州、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等7市已排出全部剩余欠款清償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部分賬款由于訴訟、重組、資產轉讓、產品質量糾紛等客觀因素,清償工作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而未列入2019年償還計劃。江蘇要求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列出詳細明細,深度分析原因,想方設法、創造條件、爭取早日清欠。
此外,針對有些地區“邊清邊欠”現象,江蘇再次明確嚴防新增拖欠。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審批和開工建設,嚴禁未批先建,嚴禁以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