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鹽城市區有業主向解憂幫求助說:他們7年前花費數百萬元,在當地的一個生活廣場購買了商鋪,后來由于開發商破產重組,大家一直沒拿到房子,也沒有獲得一分錢收益?,F在隨著商鋪價格上漲,破產重組成功的開發商竟要解除合同,原價收回商鋪,這讓業主們難以接受。
業主配合解除網簽 開發商承諾事成后再簽回來
金大洋生活廣場位于鹽城市區,在2015年的時候地理位置還比較偏僻。但為了長遠生意的需要,當時陳女士和哥哥在這個廣場總共購買了4間商鋪,花費資金在500萬左右。
業主陳女士說:“我們一年后,開發商應該交房的,但是一直是沒有交。”
業主李先生說:“外面傳2016年資金鏈斷了,一直就停在那邊。”
經過打聽陳女士等業主得知,開發商因為經營不善,需要破產重組,對此業主們也表示支持。這之后開發商要求大家先把原先購買商鋪的網簽合同撤銷,以便于整個生活廣場重新調整規劃,確保重整計劃順利進行。
當時開發商還給業主們群發了短信,主要內容就是:鹽城金大洋置業公司承諾在辦好新的規劃審批手續后3個工作日內,將原來的房產網簽至業主的名下。
同時金大洋公司在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上也作出了類似的承諾。
陳女士說:“因為整個規劃要重新組合,然后就是先解除(合同),重組完之后還繼續(把商鋪)網簽到我們名下?!?/p>
李先生說:“法院的裁定我們肯定相信了?!?/p>
開發商拒絕履行承諾 稱規劃調整后商鋪不在了
經過幾年的等待,金大洋公司破產重組成功,并在2021年4月份重新辦理了生活廣場的規劃。這時業主們找到開發商要求把商鋪重新網簽到自己的名下,這時開發商卻不愿再履行原先的承諾了。
李先生告訴記者:“開發商說三天以內簽給我們的,現在等于過去大半年了,馬上再有兩三個月就一年了,現在也不提、也不問。”
更讓業主們不能接受的是,金大洋公司表示:規劃調整后原先的商鋪不在了,現在需要解除原先的購房合同,并且只能退還購房本金,沒有任何利息。
鹽城金大洋置業公司李經理表示:“因為原來的房號都不存在了,房子面積都(變了)。因為重新規劃,里面的設計圖重新設計過了。退本金你不理解我知道,換了我也不能理解。”
那么金大洋公司為何要與業主解除合同呢?對此業主們認為,他們購買的商鋪在7年后已經漲價了,現在開發商想原價收回,就是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
業主楊先生說:“現在房價漲了,當時一萬多一平米,現在四萬左右了。老百姓肯定不同意解除合同,隨便哪個都不同意對不對?”
規劃調整不涉及具體商鋪 法官認為該重新網簽
那么業主們的商鋪還在不在呢?通過查詢,業主們從規劃圖上發現,這次調整并不涉及到具體商鋪,只是樓梯、車位等部分有了變化。
李先生稱:“調整這些紅線的地方,看到都標記得好好的。我們房子是在這個位置,這邊一排,現在的房子怎么說不在了呢?”
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鹽南分局工作人員表示:“變動的地方是扶梯、地下增加這些標識,還有這邊非機動車(位)?!?/p>
1月11日,業主們也到實地進行了查看,對照圖紙后,大家發現自己原先購買的商鋪都還在。
業主王先生說:“當時買的情況和現狀是一模一樣,我這個房子大小面積,包括這個隔墻都沒有變化。本來我自己拿錢全款買的商鋪,現在還回到我的名下就行了。”
那么業主們的訴求是否合理呢?當初作出民事裁定書的法官也向業主表示,解除網簽是為了推進重組案件的需要,金大洋公司和業主的買賣合同還是合法有效的,現在金大洋公司應該履行原先的承諾,把商鋪重新網簽到業主的名下。
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法官裴森輝說:“當時解除網簽的,包括裁定書,業主都可以看到,還要負責網簽到你們名下。馬上法院來介入一下,如果可以網簽的話,開始要逐步地往回簽。”
在利益面前不能失去誠信!
誠信無論對個人還是企業都是無價之寶,開發商一旦失去誠信,追求利益最大化,那就會失去廣大業主的信任,并最終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面對謀取利益的開發商,業主們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監管部門也要積極介入,督促開發商落實責任和義務。目前業主們還在和鹽城金大洋公司進行協商,我們也相信在法院的推進下,金大洋公司能積極履行承諾,盡快把商鋪重新網簽到業主們的名下。對此解憂幫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江蘇公共新聞頻道
標簽: 金大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