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心區人民法院消息,孫某某和王某某都是某小區業主,一位是鋼琴老師,一位是業主委員會監事會的成員。
2020年8月,業主群有業主對業委會公共收益不公開、不公示提出質疑,孫某某和王某某第一次在群里發生了言語沖突。
后因孫某某將其住房改為商用開培訓班,王某某作為業委會成員配合相關單位取締非法住改商,雙方矛盾進一步加劇,多次在各個微信群、QQ群展開罵戰。
2021年10月,孫某某深夜到王某某家里上門騷擾、錘擊其房門;2021年11月,王某某與孫某某發生沖突。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內調解,但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調解無法達成。鬧上法庭!雙方對罵證據有點多……
因調解未果,孫某某遂將王某某起訴到了長沙市天心區法院,請求判令王某某在微信群里向自己道歉并賠償損失。
王某某也向法院提交了反訴狀,稱原告孫某某應向自己進行公開的書面道歉,并賠償自身各項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此案原被告雙方在各類群中的言論,均有明顯低俗且貶損性評價、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詞匯,對相對方進行侮辱誹謗,具有主觀上的故意,對相對方造成了不良影響,均構成名譽侵權。最終都被判決兩人在10日內向對方書面道歉,并在相關微信群公開。
看了這個案例,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更讓人沒想到的是,他們吵架的業主群,群主居然能忍得住不踢他們,想必,這就是中國人祖傳的看熱鬧基因作祟,畢竟,我們的傳統技能就是吃瓜。
標簽: 2人在小區群對罵14個月被判相互道歉 微信群里對罵14個月 業主群內互懟14個月 長沙兩業主在小區群對罵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