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倉市新型產業用地(M0/Ma)管理辦法(試行)》出臺,旨在打破新型產業發展面臨的用地桎梏,為企業提供更多樣的發展空間。
辦法明確新型產業用地是指符合太倉市產業發展導向,融合研發、創意、設計、中試、無污染生產等新型產業功能以及相關配套服務活動的工業用地。辦法共六章二十條,鼓勵新型產業用地在滿足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向婁江新城、生物醫藥產業園、港區先進制造業園區集聚。
辦法進一步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明確新型產業用地的容積率不得低于2.0,原則上不高于5.0,鼓勵建設4層及以上帶工業貨梯的高標準廠房。放寬新型產業用地的配套用房比例要求,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積最高可占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0%,可建設包括小型商業、會議展覽、文體娛樂、人才公寓等在內的多種功能用房。(記者 顧志敏 見習記者 周哲)
標簽: 太倉市 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 土地節約集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