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出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日前,蘇州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禁止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塑料制品生產,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流通、銷售和使用,推廣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環利用的替代產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
實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至2025年“禁限塑”和替代方案的目標要求: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市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實施方案列出的首要任務是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的塑料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禁止以回收利用的塑料輸液瓶(袋)為原料制造餐飲容器及兒童玩具。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和農用地膜。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圍的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市范圍的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
實施方案提出要嚴格執法監督。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法規政策。依法依規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嚴格查處虛標、偽標等行為。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持續推進廢塑料加工利用行業整治。各行業管理部門日常監管中發現有關塑料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的,應當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由其依法立案查處。對實施不力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并通過公開曝光、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記者 張帥)
標簽: 發泡塑料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