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革保駕護航 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記者近日從市審計局獲悉,今年疫情防控物資專項審計首次啟動“容錯糾錯”程序取得了較好成效,審計發現問題“容錯糾錯”機制在全市范圍內逐步建立。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疫情防控物資專項審計中,針對疫情突發后相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審計局從問題產生原因、主觀動機、糾錯態度等方面審慎研究,聯合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啟動了“容錯糾錯”程序,形成我市首個審計“容錯糾錯”案例。目前該單位根據審計意見進行了整改,整改效果明顯,并以此次“容錯糾錯”為契機,大力推進管理能力提檔升級。
今年2月,蘇州市委審計委員會出臺了《審計發現問題容錯糾錯操作辦法(試行)》,堅持鼓勵擔當支持創新、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嚴格甄別容糾并舉的原則,從具體、實用、可操作的角度,對適用“容錯糾錯”的10類23種情形進行了明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為改革保駕護航。據悉,該辦法為省內首家以市委審計委員會名義高規格出臺的審計“容錯糾錯”制度,要求“容錯糾錯”中要做到“六看”,嚴格按照“五個步驟”工作程序,從制度上建立起程序嚴密、措施完備、標準具體、責任明確的審計“容錯糾錯”機制,更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該辦法的出臺,彰顯了審計理念創新,也為審計“容錯糾錯”實踐提供了制度保障。
記者了解到,市審計局在審計工作中堅持審計“容錯糾錯”,審慎定性和處理,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案例,帶動各市、區審計機關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目前,姑蘇區修訂了《姑蘇區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操作指引》,將審計“容錯糾錯”工作要求納入“審計評價”。昆山市、太倉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吳中區等地也陸續出臺了審計“容錯糾錯”相關辦法。審計發現問題“容錯糾錯”機制在全市范圍內逐步建立。(記者 大秋 通訊員 王麗英 陳海強)
標簽: 容錯糾錯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