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江蘇省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在剛剛發布的國家六部委2020年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結果通報中,江蘇2020年度禁捕退捕工作考核為優秀。在11個省市中,考核優秀的僅3個。
通報指出,江蘇省委、省政府對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高度重視,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擺在重要位置,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高位推動,狠抓落實。省人大修訂《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在全國首次將長江禁漁寫入地方性法規,相關部門密集出臺配套政策。江蘇省各項政策措施和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有力,按期實現了“兩個確保”和“四清四無”,扎實有效完成了長江禁捕退捕既定目標任務,取得積極成效。
通報要求,江蘇省要進一步壓實各級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監管責任,按時完成2021年其他水域退捕任務,持續推進退捕漁民轉產安置保障工作,健全禁捕長效機制,深化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努力維護禁捕管理秩序穩定,堅決打贏“十年禁漁”持久戰。(丁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