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熟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健全完善檢察機關與河湖長制工作機構的協作配合,合力解決水生態突出問題,提升水生態和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
協作機制遵循依法履職、分工協作、協調聯動、預防為主四項基本原則。常熟市河長辦及河長制成員單位將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涉河涉湖訴訟監督、公益訴訟等相關工作,檢察機關堅持有限介入和最后救濟的原則,發揮協調督導職能。雙方密切協作,協同推進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工作,形成公益保護合力。同時,強化輿論引導,立足職能開展以案說法、涉河湖案件公開聽審等活動,宣傳水生態水資源保護知識和法律規范,宣傳河道、湖泊管理保護條例。
為確保協作機制執行到位,常熟市河長辦和檢察院同步建立了信息共享、法律監督、聯席會議、工作聯絡員等7項工作機制,進一步發揮河湖長制在河湖系統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方面的作用,助力美麗常熟建設。(記者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