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記者從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獲悉,根據全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將在市區范圍內再次開展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依法從嚴查處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
2月18日上午9時許,執法人員在蜀山區仰橋路與雪霽路交口檢查時發現,梁某某駕駛無牌電動三輪車搭載1名乘客從產業園三期東門到振興路地鐵口,約定到達目的地后收取乘客7元車費。因梁某某無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駕駛的無牌電動三輪車實施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據悉,在去年為期近兩個月的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中,交通執法支隊聚焦客運站場、商業網點、軌道交通樞紐、學校等20余處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高發區域,建立全市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黑名單和車輛查處情況記錄檔案。據統計,去年的專項整治行動中,開展聯合執法68次,依法查處低速電動車非法營運79起。
此次整治期間,交通執法支隊將繼續積極參與各轄區政府組織開展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客運站場、商業網點、軌道交通樞紐、學校等以及禁行路段等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執法力度,做好整治低速電動車相關政策宣傳、勸導驅趕和依法打擊工作。
交通執法支隊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應自覺維護交通安全秩序,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違規電動三、四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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