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恢復藥店銷售四類藥品的通知
全市各零售藥店、各縣區市場局:
為滿足群眾用藥需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但必須嚴格落實以下要求:
1、必須憑身份證明購買和銷售;
2、必須通過安康碼進入安徽藥品動態監測系統對購藥人信息進行實名登記;
3、發現發熱病人必須立即報告所在社區或鄉鎮,緊急特殊情況直接打120或110。
同時各營業藥店必須滿足掃碼、測溫、戴口罩、保持距離、設置1人通道等常態化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銅陵市市場監管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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