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五大AMC絕對是主力軍,地方AMC可視自身實際情況適當參與,作為多元化改革化險的一條探索途徑。”浙江金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曉丹對《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表示。

但在實操層面,推進AMC參與中小銀行風險化解還存在不少難點、痛點,需要予以解決。
剖析風險化解難點
在分析了中小銀行目前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之后,徐曉丹認為,推進AMC參與中小銀行改革化解存在以下矛盾點:一是中小銀行扎根基層,由當地政府財政及各類企業控股、參股經營,其經營困境的形成、延續、處理等都存在差異性、復雜性,地方的想法、思路各有不同,與五大AMC對接存在一定困難。二是五大AMC一般在各省均以省分公司名義經營,授權有限,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往往需要總公司權限支持,而總公司是否參與地方此類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受影響因素較多,一般需要監管層面出面協調,非市場化因素往往占了主導地位。
針對上述癥結,徐曉丹認為,AMC參與中小銀行改革化險,重點是要分析出險類型,只有在中小銀行存在大量不良資產的情況下,AMC才可以發揮其主業能力,通過批量收購不良資產、股本金階段性注入和持有、不良資產聯合處置等方式,解決中小銀行風險問題。
制度模式仍需創新
“從目前已化解處置的一些中小銀行案例看,普適性較弱,個體差異性顯著。AMC市場化參與中小銀行改革化險,還需要在政策上、制度上、模式上均有所突破和創新。”徐曉丹認為,中小銀行與當年四大行股改階段資產剝離情況不同,中小銀行資本實力較弱,在大量不良資產產生以后,無法學習大型商業銀行通過不良資產打折轉讓、核銷等方式進行“減負”。
徐曉丹表示,在AMC參與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面,除正常的債權批量轉讓和資產處置外,建議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銀行,一是在無法折扣轉讓不良債權情況下,AMC全額收購不良債權并獲得一定的不良資產轉讓方銀行的股份,增加AMC參與市場化化解中小銀行風險的動力;二是在上述路徑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允許AMC以代持、聯合處置、反委托等各類超常規業務模式進行處置,一方面化解中小銀行表內不良風險,另一方面也減輕AMC處置顧慮;三是與AMC合作,通過各種表外形式,獲得AMC階段性注資,加強流動性管理;四是AMC通過各種債轉股方式注資中小銀行,通過階段性持有中小銀行資本金方式,支持中小銀行改革化險。
中銀研究高級研究員李佩珈建議,要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為地方AMC作用的進一步發揮創造良好條件。“幫助地方AMC提升資產運營、管理能力,使不良資產真正得以盤活。例如,針對當前AMC行業發展普遍反映的‘融資難’等問題給予其他的政策傾斜,緩解地方性AMC資金成本壓力。構建良好的區域金融生態,按照市場化原則和法律規定處理銀行金融機構債權問題。”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服務合伙人陳進展表示,有效補充資產管理公司資本金和擴寬融資渠道,做大做強資產管理公司,并鼓勵資產管理公司著眼“問題資產和問題企業”,綜合利用重整和重組等創新投行化手段,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問題企業完成重整和升級改造。
提高不良處置能力
李佩珈建議,不僅要幫助中小銀行提高不良資產處置的能力,更要幫助中小銀行打牢發展根基,不斷提高經營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避免風險產生和蔓延。例如,構建不良貸款處置數據庫,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建議政府部門逐步建立起不良貸款處置數據庫,構建違約損失數據的共享機制,實現銀行之間、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數據共享,引導銀行提升不良資產處置和風險管理水平。
另外,李佩珈還建議,應推進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創新,構建不良資產網上交易平臺。建議由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牽頭,各相關主體參與,搭建全國統一標準的互聯網不良資產處置平臺,牽頭單位負責對平臺上不良資產的各類信息進行規范和標準化,提高標的資產透明度。
(記者 馮娜娜 記者胡楊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