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部署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地方財經、金融、行業協會商會等五大領域涉企違規收費現象,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

與以往相比,此次規范整頓涉企違規收費的專項行動具有以下四個突出特點:其一,整治涉及內容更加廣泛。不僅整治涉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還要督促檢查對國家和各地出臺的收費減免政策的落實情況等。
其二,更加注重協同治理。明確整頓工作中注重各地和部門協同聯動,采取分領域分地區自查、聯合抽查檢查等方式進行綜合整治,對發現的問題采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實施聯合懲戒。
其三,更加注重社會監督。全面加強對已出臺政策的宣傳解讀,讓更多市場主體充分了解政策,主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設立舉報專線、組織媒體明察暗訪、公開曝光等,對違規收費形成高壓態勢,推動收費主體不斷規范收費行為。
其四,更加注重健全長效機制。在整治行動基礎上,《方案》進一步厘清涉企收費邊界和監管責任,深化改革,打破行政壟斷,持續完善收費清單等有關制度,從根本上杜絕利用行政權力亂收費、借助行政影響力強制誘導收費等行為。
這“四個更加”有的放矢,環環相扣,不僅彰顯了國家層面整治涉企亂收費的決心,而且審時度勢,舉措得力,立足當下,著眼長遠,旨在讓飽受詬病的涉企亂收費難以成行,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助力經濟社會不斷向好發展。
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排名大幅提升,這既得益于政府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的諸多舉措,更有減稅費、治理違規涉企收費的巨大功勞。此次在五大領域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違規設立收費項目”“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可謂牽住了事物的牛鼻子,回應了社會公眾的關切。
有所補充的是,我國針對涉企收費的規定零星散見于各單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相關規范性文件之中,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一部綜合性的法律,甚至還沒有一部專門的行政法規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涉企收費進行專門規定,因而也缺乏針對違規收費的權威、統一的法律責任和執法程序規范,這是違規收費屢治不彰的法律根源。有必要進一步對癥下藥,為整治涉企亂收費提供新的法治規范,為健全長效機制注入新的制度保障。(作者 張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