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對推動綠色轉型發展、服務江蘇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我省七部門日前聯合出臺四個重磅文件,打出一套“組合拳”,為企業綠色發展添動力。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財政廳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江蘇省綠色債券貼息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綠色產業企業發行上市獎勵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綠色擔保獎補政策實施細則(試行)》等4個文件,明確了綠色債券貼息、綠色產業企業上市獎勵、環責險保費補貼、綠色擔保獎補等政策的支持對象、獎補金額及申請程序。
《江蘇省綠色債券貼息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支持對象為省內非金融企業自2018年9月30日起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項目位于省內的綠色債券。
具體貼息金額方面,對成功發行綠色債券的非金融企業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30%進行貼息,貼息持續時間為2年,單只債券(以相對應的核準文件、無異議函或接受注冊通知書為準)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江蘇省綠色產業企業發行上市獎勵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支持對象為自2018年9月30日起進入上市流程的省內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明確的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方向。
具體獎勵金額方面,取得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確認日期通知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取得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的(申請科創板上市企業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江蘇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支持對象為自2018年9月30日起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環責險”)且保險標的位于省內的企業(單位)。補貼金額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單位)按不超過年度實繳保費的40%給予補貼。
《江蘇省綠色擔保獎補政策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支持對象為自2018年9月30日起為非金融企業發行長江生態修復債券等綠色債券(募投項目應位于省內)、我省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提供擔保的省內融資性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
獎補金額方面,擔保機構為非金融企業發行長江生態修復債券等綠色債券發行提供擔保增信的,每只債券給予30萬元獎勵,同一擔保機構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600萬元;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擔保業務,對出現代償后實際損失金額的30%進行補償,單只債券最高不超過300萬。
據悉,我省即將啟動2018年度綠色債券貼息、綠色產業企業上市獎勵、環責險保費補貼、綠色擔保獎補等資金申報工作,具體情況請關注江蘇生態環境廳官方網站。(記者 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