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健康保險逐漸成為消費者心中的“生活必需品”。昨天(3月14日),中國太保壽險蘇州分公司啟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活動,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體驗服務官陸惠其現身說法,通過剖析真實案例聚焦“如實告知”,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在依法享有保險合同的權利的同時,注意履行合同主體義務,避免出現合同糾紛。
故意隱瞞投保前病史“后患無窮”
情景劇中,王姐和張姐正在茶館內聊天,張姐的丈夫查出甲狀腺癌,所幸他買的重疾險獲得了理賠。王姐此前因子宮肌瘤花了不少醫(yī)療費,因此萌生了投保的意愿。“有這類病史保險公司不一定能承保吧?”面對張姐善意的提醒,王姐選擇了沉默不語。
鏡頭一轉,在保險公司大廳中,客戶經理在為王姐錄單。“疾病住院只要屬于產品責任范圍內,并且不違反條款約定,都可以申請理賠。您的信息和保障方案您再核對下,下面我會逐一詢問您健康告知事項,請您務必要如實告知。”客戶經理按照流程向王姐解釋說明,并告知如實告知是保單訂立的基礎,一般保險公司會針對客戶所告知的健康異常情況作出進一步評估審核,可能會有條件承保,特別嚴重也會有拒保的可能。但如果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故意隱瞞投保前病史,將會對后續(xù)理賠產生不利影響。
“我之前在外地看的病,我不說誰知道呢!”王姐注意到了如實告知條款,但她還是選擇了隱瞞病史。此后,王姐因卵巢囊腫、子宮腺肌瘤住院治療,她拿著病歷前往理賠,被告知涉及投保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陸惠其表示,情景劇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因同樣的病癥在外地住院就診過,投保時隱瞞了身體異常狀況,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且本次出院診斷與既往病史有直接關聯(lián),那么根據《保險法》及合同的責任免除條款,本案做拒賠決定。
誠信履約保護投保人群體利益
“保險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以最大誠信履行自己的義務,對于保險公司,要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全面、準確的展示合同內容,并重點標注可能影響消費者決策的重要信息,以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而對于保險消費者的要求, 主要集中于如實告知義務。”陸惠其解釋說,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的設置,不僅出于保險經營實踐的需要,還是保護投保群體利益的必要途徑。向不實告知的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不符合保險經營原理,也與保險費率的精算基礎不匹配。表面損害的是保險人的經營收益,實質遭受損害的是投保人的群體利益。
實際經營中,“未如實告知”引發(fā)的保險糾紛較多,陸惠其提醒,購買保險要重點關注保險責任和責免事項,如實反饋投被保人的健康,財務等信息。如果因一時疏忽未能及時如實告知, 在保單生效后,消費者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充告知,保險公司將依據補充告知的內容對合同進行重新核定。
據了解,“3·15”期間,中國太保壽險蘇州分公司將以教育宣傳活動為契機,促進保險業(yè)數字化創(chuàng)新,推動解決“數字鴻溝”。除了“以案說險”,還將開展315互聯(lián)網消費維權服務日活動、“‘芯’時代,‘心’關懷”特殊群體宣教、“金融知識進社區(qū)”等系列活動等,聚焦日常生活涉及的服務場景和高頻事項,提供更周全、更貼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務,推進保險業(yè)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孫佳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