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在連云港全體市民齊心協力抗擊疫情之時,仍有個別人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故意隱瞞行程、不配合流調溯源,甚至還有人在網上散布疫情不實信息,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目前,4 人被灌南以及海州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3 月 24 日,灌南警方在對密接人員邵某(灌南某公司員工)開展流調溯源工作中,邵某極不配合流調,故意謊報身份、隱瞞行程,不如實告知所在位置。邵某所在公司負責人徐某,刻意協助其躲避檢查,二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全縣疫情防控秩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3 月 25 日,灌南縣警方依法對邵某、徐某二人處以行政處罰。
△ 灌南縣警方依法對邵某處以行政處罰
3 月 21 日 23 時許,海州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某小區業主群內有人傳播 " 同科小區又有新冠陽性 " 的涉疫信息。經核實,該信息內容為虛假信息。經查,殷某(女,28 歲,海州人)在某直播平臺上看到有同科小區業主被帶走隔離后,捏造了 " 同科小區又有新冠陽性 " 的虛假信息并發到微信群。
無獨有偶,3 月 26 日 23 時許,海州公安分局朐陽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某微信群傳播 " 茗馨花園今天下午又確診一個,明天全員核酸 " 等涉疫信息,引起廣泛關注。經核實,該相關內容同樣為虛假信息。經查,劉某(男,27 歲,海州人)3 月 26 日 19 時許,聽家人說小區內可能有復陽的人,于是捏造了 " 茗馨花園今天下午又確診一個,明天全員核酸 " 的虛假信息并發到微信群里。
根據相關法律,殷某和劉某的行為均已構成了散布謠言,海州警方依法對二人處以罰款 500 元的行政處罰。后殷某和劉某均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深感后悔,及時刪除信息消除影響,并表示今后不再散布謠言。
警方再次提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人人有責,市民接到流調調查時請務必積極配合,如實提供自己的行程軌跡。對不如實報告、虛假報告、刻意隱瞞行程軌跡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同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旦發現散布謠言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予以追究、嚴厲打擊。
目前,正值連云港此輪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從官方途徑了解權威信息,共同戰勝疫情。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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