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經營戶發布虛假“野生水產”廣告受到行政處罰
近日,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對一家經營戶發布虛假“野生水產”廣告作出行政處罰。這也是昆山開展長江禁捕退捕工作以來的首張行政處罰罰單。
當天,昆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淀山湖鎮綜合市場進行疫情防控常規檢查中發現,該市場李某經營的店內懸掛的“某某水產”廣告牌上標有“主營:淀山湖大閘蟹以及各種淀山湖野生水產”的文字內容。然而,昆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起實施《關于全面推進我市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實施方案》,淀山湖河蜆翹嘴紅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行常年禁捕,這意味著淀山湖范圍內已沒野生水產可供捕撈或銷售。
經查看銷售現場及庫存情況,結合對商家的詢問,工作人員確認,該店銷售的大閘蟹、鯽魚、鱖魚為從其他地區養殖水產批發戶中購入,未發現當事人店內有淀山湖野生水產及銷售記錄。但李某作為農貿市場經營戶,在了解政策要求經營戶不允許銷售野生江鮮河鮮的情況下,為吸引眼球,仍發布該廣告,屬于虛假宣傳。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對其給予相應處罰。(記者 朱新國 占長孫)
標簽: 長江禁捕首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