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出臺,通過系統性的保護規劃,促進歷史建筑活化利用。
新出臺的“辦法”共二十四條,包含歷史建筑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管理職責,歷史建筑的保護要求、建設活動管理,以及保護資金利用、實施政策保障等內容。“辦法”既強調歷史建筑的利用,也強調保護、補償和獎勵。其中,對在建設活動中發現具有保護價值而尚未確定為歷史建筑的,其面臨被拆除、破壞等情況的,規定應進行現場核實,并依法采取勸告停工等先予保護的措施。
市資源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歷史建筑進行保護和合理利用,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樹立文化自信的一項重要工作。(記者 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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