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炸街”、廣場舞擾民……這些難題有望破解
本報記者 惠玉蘭
2021年1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新修訂通過的《噪聲法》將于6月5日起施行。那么,新《噪聲法》有哪些方面亮點?將如何指導我市下一步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記者就此采訪了蘇州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部門。
填補噪聲擾民監管空白
改裝車“炸街”、寵物飼養將被認定為噪聲擾民
“新《噪聲法》的出臺填補了監管空白,更加明晰了責任,讓噪聲管理長出了新的‘牙齒’。”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副處長朱健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出現了一系列新的噪聲源,都未納入法律約束范圍。新《噪聲法》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內涵,擴大了法律適用范圍,明確“指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從而解決部分噪聲污染行為在現行法律中存在監管空白的問題。
改裝機動車“炸街”、飼養寵物擾民一直是蘇州市12345便民服務中心受理的高頻問題。根據生態環境部曾公布的數據顯示,在全國各地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中,“炸街”的改裝車、寵物等噪聲擾民占比較大,排各環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以前,城市軌道交通、機動車‘炸街’、飼養寵物、餐飲等噪聲擾民行為都屬于沒有噪聲排放標準產生噪聲的領域。”朱健解釋說,新的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噪聲污染防治的權利。對惱人的夜間施工噪聲、機動車轟鳴疾駛噪聲、娛樂健身音響音量大、鄰居寵物噪聲擾民等問題,法律都作出了相應規定,還靜于民,守護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此外,新噪聲法還將工業噪聲擴展到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噪聲,增加了對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設備的管控,并明確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措施要求等。
聚焦噪聲擾民難點
廣場舞噪聲擾民最高可罰20000元
“平江新城這邊有個廣場,每晚六點半開始幾支廣場舞隊伍就把廣場都占滿了,高音喇叭和大功率功放震耳欲聾,對面的居民門窗緊閉,房子還是震動的,每天兩三個小時苦不堪言,廣場有人管嗎?我們周圍的居民該怎么辦?”
“之前就多次反映過干將橋下廣場舞擾民一事,近來演變成了不分早中晚,一天三次不停,全天候的大鼓點音樂擾民。懇求相關部門再次協調一下!”……據蘇州市寒山聞鐘12345舉報平臺顯示,2018年以來,關于“廣場舞擾民”投訴舉報帖超過1000條。“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幾乎是每個社區都會碰到的難題。”姑蘇區虎丘街道來運社區書記周潔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注意到,新《噪聲法》除提高噪聲污染防治要求外,還聚焦噪聲擾民難點,給出了具體的懲罰標準。針對廣場舞噪聲擾民,規定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活動,要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同時,要求公共場所管理者要規定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區域、時段、音量,采取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等措施來加強監督管理。如果違反規定的,首先是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機動車轟鳴“炸街”擾民,明確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要求使用機動車音響器材要控制音量。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處罰。
針對酒吧等商業場所噪聲擾民,明確要求文化娛樂、體育、餐飲等場所的經營管理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并且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以上這三種行為,如果經勸阻、調解和處理未能制止,持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或者有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噪聲管理納入
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近年來,我市逐步理順噪聲監管體制機制,各部門扎實推進各項降噪措施,在重大活動和中考、高考期間,持續開展“綠色護考”行動,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實行噪聲限制管制,禁止各類噪聲污染源干擾考生。
2006年,蘇州市率先在全省開展環境噪聲自動監控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有包括環境功能區噪聲例行監測點、城市道路主要交通干線噪聲監測點、移動式噪聲監測點等自動監測點位50余個,噪聲自動監測點位數量和規模在全國地級市屬于前列,形成了全天候、全覆蓋、多參數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網絡,為科學防治噪聲污染提供了有效的數據和技術支撐。
2011年起,我市創新啟動示范區噪聲地圖繪制項目,繪制區域為蘇州市護城河內的古城區,總面積為14.97平方公里。在古城區道路交通噪聲狀況進行實際監測和分析基礎上,研究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源強和傳播特性,構建蘇州市交通噪聲聲源預測模型和噪聲地圖修正方法,繪制高質量的蘇州古城區二維和三維噪聲地圖,為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提供新技術、新手段。蘇州市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經驗被寫入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20年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
去年,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將噪聲污染防治寫入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全面落實省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影響,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域和交通干線走向,從布局上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加強道路交通管理,鞏固城區機動車禁鳴工作成果,進一步完善限行的區域、時段以及限速的監控措施,嚴格查處整治超載行為。加強對于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城市交通運輸干線的噪聲污染防控,完善隔聲屏障建設。加強道路養護與管理,通過應用低噪聲路面材料及技術、提升路面平整度、種植綠化帶等綜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面對開放式城市日益突出的噪聲擾民問題,蘇州還將建立噪聲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加強會商分析,形成治理合力。依托科研院所力量,探索研究噪聲污染防治新技術,結合區域噪聲污染特點、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社會生活、工業企業等相關領域,進一步加大技術推廣力度,提升科學治理水平。
標簽: 新《噪聲法》6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