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吳濤)為進一步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引導廣大市民共同營造更加美麗、祥和的節日環境,昨天上午,蘇州市公安局召開全市煙花爆竹新聞通氣會,通報有關今年禁放管控的相關工作。
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以來,在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共同參與下,蘇州市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空氣質量和環境衛生得到有效改善。禁放實施后,空氣質量尤其是春節期間較往年都有大幅改善。連續5年實現了“春節藍”。同時,往年春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達500余噸,禁放后紙屑滿地的現象基本杜絕,極大減輕了環衛工人的清掃壓力。
近5年來,蘇州市禁放區內因煙花爆竹燃放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警情及其他各類案(事)件持續保持“零發生”。目前,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已全部撤銷,非禁放區內不再新增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禁放區內市民的禁放意識進一步提升,違法燃放現象大幅減少。
在此過程中,全市禁放區域經過了數次調整。管理部門調研發現,吳中區金庭鎮當地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習俗觀念較強,且往年春節期間大量市民、游客選擇到太湖生態島燃放煙花爆竹。因此, 2021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中明確規定,金庭鎮范圍內的西山島等27個太湖島嶼及水域納入禁放范圍。目前,全市禁放區域已從最初的376平方公里擴大到611.59平方公里(不含水域)。
針對今年禁放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今年市、區兩級禁放辦將加強源頭監管,開展拉網式檢查,嚴防外圍流入;城管和公安部門將加大對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力度;郵政管理部門將加強查驗工作,嚴密防范煙花爆竹流入寄遞渠道。
春節期間,各地各部門還加強分級管理。由禁放區各鎮(街道)、村(社區)動員各方力量,組成禁放志愿者隊伍,確保每個小區、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條交通干道、每家企業單位都有人員參與禁放工作;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四、年初五、正月十五這5天,將定人、定點、定時巡查,確保迅速發現并及時阻止違法燃放行為;在及時制止違法燃放行為的同時,在居委會、小區物業辦公點等處設置煙花爆竹置換點,鼓勵市民主動上交置換煙花爆竹,自覺放棄燃放行為;公安機關在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從嚴處理的同時,將建立舉報回訪機制,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燃放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