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蘇州市檢察院印發《關于建立“江南文化”檢察保護制度的實施意見》,旨在立足檢察職能,主動融入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和“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不斷強化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檢察監督,助力蘇州“江南文化”品牌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打造,提升蘇州檢察影響力和群眾滿意度。
《意見》指出,蘇州市檢察機關在“江南文化”檢察保護中,以古城、古鎮古村落、古墓葬、大運河文化遺產、吳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紅色資源等保護為工作方向,采取“公益訴訟為主導,刑事、民事、行政檢察為補充”的辦案模式,綜合運用案件辦理、情況反映、立法建議、調研報告、法治宣傳等多種方式,探索蘇州文物和文化遺產檢察司法保護工作新路徑,取得新成效。
《意見》明確了完善檢察一體化運行機制、建立“江南文化保護”檢察官辦案團隊、建立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街坊哨兵”和“公益訴訟體驗員”機制、建立公益訴訟檢察與民主監督協同機制、健全外部協調配合機制、積極探索綜合保護新模式、發揮案例示范引領作用、主動參與社會治理等八大工作機制。
近年來,蘇州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深度借力科技,拓寬線索來源,在古城保護、文物保護和文化遺存保護等領域能動履職、精準監督,公益訴訟守護“江南文化”卓有成效,逐步從對單一文物的保護,擴大為對古城、大運河風貌等整體保護,檢察建議內容也從加強保護和整改轉變為科學保護與合理開發、傳承發展并重。
蘇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軍表示,下一步,蘇州檢察機關將著力構建文物和文化遺產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履職的聯動發力模式,有效實現上下一體、橫向協作、多措并舉、有所側重,通過以“我管”促“都管”,推動形成系統性、全過程檢察公益保護新格局。(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羅芊 王文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