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相關《通告》要求,8月1日起,交警部門將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開始糾處。昨天,姑蘇交警在路面執法中加強管理,先后對近百名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頭盔的人員開出《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友情提示單》。
昨天下午2時,在飲馬橋路口由南向北的非機動車道內,小伙子馬某因騎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被姑蘇交警大隊七中隊中隊長王俊攔下。交警對馬某的違法行為進行告知和勸導后,當場向他開具“友情提示單”。馬某說,自己已準備好了安全頭盔,準備8月1日開始戴。交警提醒,下一次騎電動自行車就得戴上,這次只進行“友情提示”,但從8月1日開始,交警部門將對這種違法行為進行糾處。
記者在現場采訪時發現,盡管目前路面上騎乘電動自行車戴安全頭盔的人比以前明顯增多,但未戴頭盔的人也不少。昨天下午2時至2時30分,交警在飲馬橋路口就向20多名騎車未戴頭盔的市民開具了“友情提示單”。
據統計,昨天姑蘇交警開出近百張“友情提示單”。姑蘇交警大隊副中隊長季驥告訴記者,據他們調查顯示,收到“友情提示單”的人,大多買好頭盔,但出于“天熱”“沒開始罰款”等種種原因沒戴。季驥介紹,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原因中,85%為顱腦損傷。“請騎乘電動自行車務必戴安全頭盔。”(記者 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