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資料圖)
1月24日知名演員、導演董成鵬(藝名大鵬)日前被被告人鄧某敲詐勒索8萬余元,因大鵬報警,對方犯罪未遂。經北京順義法院審理,鄧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四千元。
據介紹,鄧某1985年出生。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鄧某發現藝人大鵬位于北京順義的一處房屋存在違法建設情況。2018年4月至6月13日間,鄧某多次以在微博發布大鵬違建信息為威脅,索要人民幣8.3萬元。大鵬一方同意,并于2018年6月13日向鄧某提供銀行賬號先行匯款2萬。之后大鵬一方報警,匯款款項未進入對方賬戶便被凍結。鄧某被警方控制,兩萬元返回大鵬賬戶。
公訴機關認為鄧某具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犯罪未遂的處罰情節。建議量刑為一年半至兩年。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予懲處。鑒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罰認罪,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并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