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0年6月3日公告稱,公司與中國煙草總公司江蘇省公司在南京簽訂了《中國煙草總公司江蘇省公司與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確立全面、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江蘇省煙草公司為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劉根甫,注冊資本 3070.6 萬元,截至 2019 年末,江蘇省煙草公司總資產 785.94 億元,凈資產746.55 億元,營業收入 928.47 億元,經營范圍:煙草專賣品的經營,資產經營,房屋租賃。
神光點評:
1、南京銀行在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開展各項業務活動,主營業務主要包括公司銀行業務、個人銀行業務、資金業務和其他業務等。公司銀行業務提供對公客戶的服務,包括對公貸款,開立票據,貿易融資,對公存款業務以及匯款業務等;個人銀行業務提供對私客戶的銀行服務,包括零售貸款,儲蓄存款業務,信用卡業務及匯款業務等;資金業務包括交易性金融工具,債券投資,回購及返售業務,以及同業拆借業務等。其他業務指其他自身沒有形成可單獨列報的分部或不能按照合理基準進行分配的業務。
2、根據協議,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相支持、共謀發展”的原則,一致同意建立緊密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同推動在具體業務領域的深入合作。雙方合作主要包括股權投資、金融服務、產業金融、大數據挖掘與分析等多個方面,并將就具體項目展開實質性合作。本協議為雙方業務合作的框架性協議,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原則性約定,實施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在本協議下開展具體業務合作時,需要在合法合規且符合各自業務政策的前提下,由雙方另行簽訂具體業務協議,若具體業務協議與本協議相關約定不一致時,根據具體業務操作協議中的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