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4.關于市場空間
根據申請材料及首輪問詢回復,
(1)發行人通過Wind金融終端查詢取得2020年全球精煉銅、精煉鋅、電解錳等生產環節涉及電化學冶金工藝的有色金屬產量,根據產品研發、下游客戶調研等方式取得有色金屬產量和電化學冶金電極的耗用關系,從而間接測算得出行業市場容量,陽極板為164.71億元、鋁陰板為15.21億元、不銹鋼陰極板為7.34億元;
(2)發行人的獨有產品在導電性能、機械強度、密度等參數方面均領先于第一代鉛合金陽極板,鋁合金陰極板與純鋁陰極板相比也具備一定優勢,但獨有產品存在收入增長較慢、毛利率下滑的情況,主要原因是產品推廣時間較晚,現階段仍處于推廣、迭代期,下游客戶對新產品、新技術的接受需要一定周期,發行人通過降價推廣產品;
(3)發行人報告期內開拓境外業務,海外冶煉產能擴張、市場銷售額增長,但境外電極部分大型跨國企業的目標市場占有率具有絕對優勢。發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直接海外銷售金額為0、1,782.93萬元、703.26萬元、832.15萬元。
要求昆工科技:
(1)補充披露報告期各期市場空間測算結果并分析變動趨勢,結合市場空間變化情況、發行人和主要競爭對手產品銷售金額,說明陽極板和陰極板市場容量是否飽和,說明發行人主營業務產品市場擴張是否受限;
(2)補充披露各類產品的市場容量測算過程,說明通過何種方式體現產品使用壽命、更換、升級改造因素對市場容量測算的影響;
(3)結合客戶需求驅動因素、產品競爭優勢、客戶對新產品和新技術的接受周期、客戶復購率、購買產品類型變化,預計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周期,說明發行人是否將長時間依賴傳統同質化競爭產品,發行人業務增長是否受限;
(4)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及期后通過降價推廣的客戶名稱、客戶類型(新客戶、老客戶)、銷售金額、數量、單價和毛利率,說明上述客戶是否存在收入、毛利進一步下降的風險,降價推廣是否為行業普遍做法,降價競爭是否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必要時作相應風險提示;
(5)結合下游有色金屬冶煉的技術路線和最新技術趨勢,說明電化學冶金技術的未來前景,下游有色金屬冶煉技術變化對發行人業務影響,發行人的技術儲備是否符合有色金屬冶煉行業發展趨勢,發行人產品是否存在被技術迭代的風險,必要時作相應風險提示;
(6)補充披露報告期內海外直接銷售的主要客戶名稱、銷售金額、單價及毛利率,結合客戶變動、報告期及期后在手訂單情況,說明海外直接銷售金額下降的原因,說明海外市場拓展的主要區域和方式、是否存在拓展困難、海外直接銷售金額及毛利率是否存在下降風險,必要時作相應風險提示。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并發表明確意見。
問題5.關于募投新增產能的消化能力
根據申請材料及首輪問詢回復,
(1)發行人鋁合金陰極板目前產能為5萬片,2018年至2020年銷量分別為7,815片、22,725片、70,325片,2021年新簽訂單為75,689片。本次募資擬擴產至60萬片,計劃一年內完成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1-4年內分別實現15萬片、30萬片、45萬片及60萬片的生產產能。
(2)柵欄型復合材料陽極板目前產能為10萬片,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為31.87%、47.55%、37.38%、84.62%。本次募投擬擴產至20萬片,計劃一年內完成投資建設。
要求昆工科技:
(1)量化分析鋁合金陰極板、柵欄型復合材料陽極板產品的市場需求、市場容量,并結合發行人行業地位、發行人現有及潛在訂單、市場開拓情況、消化新增產能的具體措施,以及三友科技等主要競爭對手的優劣勢比較、相應產品的經營業績和產能擴張趨勢等情況,說明募投項目體量與公司現有經營情況是否匹配,與市場容量是否匹配,進一步說明前述募投規模的依據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過度擴產的情況,是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請充分揭示相關風險;
(2)補充披露募投項目投產后經濟效益的測算依據,分析說明固定資產增加的規模,預測折舊、攤銷分析對發行人未來成本、利潤的具體影響。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并發表明確意見。
問題6.其他問題
(1)關于廢料銷售。
要求昆工科技:結合原材料投入產出比、廢料管理制度和計量方式、廢料主要回收商等,說明生產、研發活動等形成的廢料處置情況,量化分析廢料規模與投入產出等業務實際情況的匹配性,說明相關廢料銷售是否已完整入賬,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或其他財務內控不規范情形。
(2)關于研發投入歸集。
要求昆工科技:說明是否存在非研發部門人員從事研發活動的情形、相關分配依據,分析研發費用歸集是否合理、準確。
(3)關于運輸費。
要求昆工科技:結合報告期內境外銷售模式(CIF或FOB等)、油價及過路費政策變動情況等,量化分析2020年運輸費同比大幅減少的原因。
(4)報告期內多項違規行為。
回復顯示,報告期內存在的境外投資備案違規、轉貸、票據使用不規范、社保公積金等未足額繳納等情況。要求昆工科技說明報告期內公司違規行為的整改情況,說明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能夠保證公司依法規范經營,相關問題的整改措施以及是否整改完畢。
(5)關于昆工湖南。
要求昆工科技說明:公司與董事彭躍共同投資的合規性,彭躍離職的原因及去向、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公司未將在水口山購置的土地等資產用于目前在同區域的業務合作的原因、商業合理性。
(6)更新發行相關信息。
要求昆工科技、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更新發行相關信息。(王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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