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通知
國衛辦醫政函〔2023〕9號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我國臨床合理用藥管理,根據《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國衛辦醫函〔2021〕474號),我委確定了《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給你們,供各地在加強合理用藥管理、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
各地要以規范臨床用藥行為、促進合理用藥為工作目標,對納入本目錄的藥品制定完善臨床應用指南,明確臨床應用的條件和原則,加強合理用藥監管。《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國衛辦醫函〔2019〕558號)中的藥品納入本《目錄》的,按照要求加強重點監控;未納入本《目錄》的,應當持續監控至少滿1年后可不再監控,以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水平持續提高。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1奧美拉唑
2人血白蛋白
3頭孢哌酮舒巴坦
4依達拉奉
5銀杏葉提取物
6泮托拉唑
7復方氨基酸
8地佐辛
9倍他司汀
10布地奈德
11煙酰胺
12頭孢他啶
13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14艾司奧美拉唑
15吡拉西坦
16左氧氟沙星
17法莫替丁
18奧拉西坦
19雷貝拉唑
20前列地爾
21骨肽
22罌粟堿
23煙酸
24乙酰谷酰胺
25蘭索拉唑
26腦蛋白水解物
27美羅培南
28磷酸肌酸
29單唾液酸四己糖神經節苷脂
30頭孢噻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