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召開的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濟南市公園服務管理規范(試行)》,該《規范》提出,禁止任何與公園公益屬性及服務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
具體地是: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場所;禁止將公園內以參觀游覽為主要功能的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筑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
同時,濟南市表示將建立健全對外租賃經營項目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對承租方安全生產、規范經營、文明服務、衛生秩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對存在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餐飲項目,要從嚴防治、從緊管控,引導其逐步退出公園,加快建立以簡餐、小食品售賣為主的餐飲服務格局。(記者柴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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