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中國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副部長黃明在會上作說明時稱,修正草案在現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
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等問題,修正草案提出,加大對違法行為惡劣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力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對主要負責人實施職業禁入。
修正草案提出,有關部門應當將重大事故隱患納入相關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治理督辦制度,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
修正草案還提出,加大對從業人員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人文關懷和保護力度,防范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發揮市場機制的推動作用,要求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黃明說,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和2014年進行了兩次修正,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記者 梁曉輝 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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