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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6-49年的解放戰爭中,我軍的武器裝備日漸提升。46年我們的炮兵部隊才剛剛起步,到了49年全軍已經裝備各型炮1萬余門,其中不乏美式155毫米重榴炮。在40年代,大炮無疑是攻堅的利器,無論是攻城還是攻打國軍的堅固陣地,可以說最不能缺少的武器就是火炮了。不過在解放戰爭后期,針對一些歷史名城的重點部位,出于保護需要解放軍部隊往往會對火炮的口徑及使用范圍做出限制。其中最特殊的一座城市就是上海了,在49年5月其市內的爭奪過程中解放軍嚴令不允許使用火炮,這也是整個戰爭中唯一一座完全不準使用炮轟的大城市,連北平、南京都沒有得到過這個待遇。不過當時在上海鬧市的蘇州河附近,還是有我軍士兵開了兩炮,這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明確一下,49年5月,國軍有20萬重兵把守上海門戶,重點設在外圍。若真的沒有大炮助陣,華野是無法推進到上海市區的。所以在攻打城市外圍的戰斗中,華野并沒有不得使用火炮的禁令。當時不允許炮轟的范圍,僅僅是上海市區。因為上海在三四十年代就已經是當時全亞洲最大的城市,連香港和日本東京比起上海的繁榮程度都是有所不不及的。更重要的是,由于開放非常早,眾多歐美國家的對華機構和金融中心都在上海市區,解放軍此時要收復的并不止是南方的一座大城市,更是將來國家發展所依賴的經濟脊梁。因此對于上海之戰我軍不能硬來,需要盡最大努力保存這些重要部位,這才有了華野不得使用火炮攻城的命令。
負責在5月25日攻打蘇州河以北市區的華野部隊,是聶鳳智的27軍。可以想象,敵人在市區的各棟高樓設置了高射機槍,只要一向橋對岸沖鋒,馬上遭到高處火力掃射。最好的辦法自然是拿炮轟,樓倒了,前行之路就暢通無阻了。在普通的中小型城市戰役里,這種情況肯定會進行炮兵攻擊。但是由于前面所講的禁令,27軍對高樓上的敵人機槍火力束手無策,這令官兵們非常氣憤。
27軍的一位營長,名叫董萬華。此人是部隊里非常出名的硬脾氣,渡河這一戰,自己營里的弟兄減員過半,他心疼又懊惱,瞪大眼睛怒吼著“開炮,馬上給我轟掉對面那座洋樓!”下屬哪敢開炮?誰敢動就是了不得的事情,華野軍紀是很嚴的。董營長發火了,不管這些,命令炮兵馬上對準河岸邊的大樓。于是炮兵戰戰兢兢的架起山炮,對著河對岸拉開炮閂,一炮擊中大樓的墻壁,造成了損傷;另一炮因為緊張竟然打偏了。陣地上所有人都感到吃驚,友鄰部隊互相詢問:是禁令已經被取消了嗎?可以開炮了?軍指揮部知道這件事后馬上下令全軍停止進攻。董營長受到了軍部的嚴厲批評,不過聶軍長倒也十分理解部下的焦急心情,沒有對他的營長額外處罰。在這之后,再也沒有部隊敢在上海城內嘗試開炮了。
最終我軍還是過了河,沒有依靠大炮,而是用工兵發現的城市下水系統,派部隊從下水道秘密潛入了河對岸,敵人措手不及之下被俘1000多人。另外我軍的情報活動起了作用,國軍51軍長劉昌義,是我軍積極爭取的對象,此人在權衡戰局后率部隊起義,上海終于得以順利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