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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日前印發《關于在鄉村治理中進一步推廣運用積分制的指導意見》,列出30個加分項、15個減分項。許多基層干部表示,“積分制”管理,將鄉村治理由“村里事”變成“家家事”,由“任務命令”轉為“激勵引導”,引導村民成為鄉村治理的主要參與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終評判者。
鄉村治理積分,共分遵紀守法、愛護環境、帶動發展、傳承美德、熱心公益五大板塊,其中“傳承美德”部分,強調開展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改革婚喪陋俗,執行殯葬制度改革規定,并將“組織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紅白喜事大操大辦,索要天價彩禮”作為“扣分項”。去年以來,揚州強化“治理高額彩禮 減輕人情負擔 推進移風易俗”行動部署,引導各地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為推進移風易俗注入了新動能。(畢明杰 陳嘉雯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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