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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6 日 ST 澄星公開信息顯示,江蘇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經查 , 因你公司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電有限責任公司、云南彌勒市磷電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對電費及系統備用費、水利建設基金等費用的財務核算不規范 , 導致你公司相關定期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錯報。
處罰決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 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ST 澄星財務數據及主營業務:
ST 澄星 2022 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 36.51 億元,同比上升 46.54%;歸母凈利潤 5.14 億元,同比上升 453.62%;扣非凈利潤 2.77 億元,同比上升 383.15%;其中 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 13.04 億元,同比上升 29.0%;單季度歸母凈利潤 -8259.95 萬元,同比下降 178.52%;單季度扣非凈利潤 7482.14 萬元,同比下降 20.03%;負債率 54.45%,財務費用 5084.07 萬元,毛利率 22.79%。
ST 澄星(600078)主營業務:精細磷化工系列產品的生產與銷售 , 產品銷售采取純市場化運作 , 主要通過直銷與經銷兩種模式銷售 , 并注重為客戶提供差異化和個性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