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4日從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近日聯合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出臺《江蘇省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明確到2020年,全省困難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范圍,切實提高困難人員醫療保障受益水平,確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個不少、一戶不落”。
據統計,在我國農村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數超過了四成。因此在脫貧攻堅行動中,合理高效的醫療保障扶貧顯得尤為重要。為確保困難人員應保盡保,江蘇在給予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大重病患者、重點優撫對象、精減退職老職工、孤兒、特困職工等7類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全額資助的基礎上,公共財政還對重點醫療救助對象以外的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予以全額資助,確保困難人員及時參保。同時建立完善困難人員參保信息數據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來自江蘇省醫保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醫保參保人數達7711.25萬人,其中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分別達2731.53萬人、4979.72萬人,參保率穩定在97%以上。在此基礎上,江蘇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水平和醫療救助政府補助水平,加大大病保險待遇傾斜力度,將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比普通參保患者降低50%,各報銷段報銷比例比普通參保患者相應提高5到10個百分點。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人員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達70%以上。
在穩定基本醫保待遇水平的基礎上,江蘇還將實施大病保險精準保障。《實施方案》明確,今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40元的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險,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
加快認定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中的醫療救助對象,結合臨時救助制度,擴大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醫療救助覆蓋面,按規定對低收入人口中的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和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的門診、住院費用予以救助。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仍無力承擔醫藥費的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給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拓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費用報銷范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合規醫療費用之外的自負費用按一定比例予以救助,進一步提高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
據了解,今年前三季度,江蘇已對342萬名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進行了財政全額資助。今年1-10月,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出18.11億元,受益人數28.67萬人,大病患者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平均提高約1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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