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南京交管部門獲悉,今年起,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適用金額上限將調至1萬元,即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單車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當事雙方均可進行自行協商。
南京交管部門提醒,市民在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可以利用拍照、攝像等手段固定證據后及時撤除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進行自行協商。對于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及時主動撤除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到達現場后將給予駕駛員200元處罰。
標簽: 交通事故 上限調至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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