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人郭某喝酒后請李某幫忙代駕送其和朋友回家,誰知道李某不僅沒有機動車駕駛資格,而且當時還是醉酒駕駛。
事發當晚,吳江交警開發區中隊正在吳淞江大橋上設卡進行夜查,民警發現一輛粉紅色轎車的司機李某身上酒精味很濃。隨后的酒精呼氣檢測證實,李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01毫克/100毫升,已經達到醉駕標準。民警調查發現,李某沒有駕駛證,不過之前他曾在老家工地上開過一段時間的翻土車,屬于“自學成才”。
李某交代說,當天晚上,他在家里喝了好幾瓶啤酒。后來郭某打來電話,請他幫忙代駕,他“礙于情面”答應下來。而郭某和車上朋友因為都喝多了,居然沒有聞到李某身上的酒氣。
后經醫院檢驗,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9毫克/100毫升,構成醉酒駕駛,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記者 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