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
從塑料制品生產到使用,《意見》全環節進行了部署。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對于餐飲、快遞和商超等相關行業,《意見》明確,到今年底,南京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設區市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許海燕 王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