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帶量采購”、藥價下降,讓患者受益。近日,南京又有一項大動作,開始實行藥品供應服務企業協議管理,這將帶來什么改變?來看解讀!
9月3日上午,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保障中心與江蘇省醫藥有限公司、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代表簽訂供應服務企業協議。
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保障中心副主任王磊說:“對于生產服務企業進行協議管理,應該是全國的首家。”
藥品供應服務企業協議管理是什么概念呢?打個比方,醫院急缺某種醫保內藥物,需要供應服務企業在五天內完成相關的配送,但是企業十天內才送到,臨床需要得不到滿足。在過去,這種行為沒有辦法得到醫保部門的有力監管,而簽訂了藥品供應服務企業協議后,醫保部門就能夠直接監管,并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王磊說:“過去,配送企業的時間、配送的結款相對來說比較隨意,通過我們的協議管理設置了很多考核項目,包括配送率、申請率以及對接的信息化程度,通過考核手段是我們配送企業的配送行為更加規范,也能夠提供更加有質量的保障。從醫院方來講,收到的產品、服務更加規范,也為群眾百姓帶來利好。”
該服務協議兩年一簽,并且建立了退出機制。根據協議內容,一個月內,如果藥品供應服務企業在規定時間內配送率低于100%、超過90%就要被進行通報批評,及時配送率低于70%的,將會被停止服務資格一個季度。下一步,相關部門將與全市2000家藥品供應服務企業開展網上簽訂協議工作。
王磊說:“對醫療機構,我們今天也提出了要求。在集中簽約以后,對沒有和醫保部門簽約的配送企業,將要求醫院停止和它的合作。”(湯安佶 張健)
標簽: 定點醫療供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