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號行動進入集中整治階段
“到今年10月中旬,京杭運河蘇州段要實現零排放。”蘇州市地方海事局水上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萬挺說。具體來說,通過一個半月的集中整治,凡是在京杭運河水域內航行的船舶,其污染物要求做到“應交盡交、應收盡收”。
自今年7月20日“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號行動”開展以來,蘇州地方海事對400總噸以上貨船已累計檢查101艘次,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已責令其自行整改。目前,蘇州已為本地和途經蘇州的400總噸以下船舶免費安裝生活污水收集設施1707艘;全市沿江59家、內河645家碼頭已基本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任務。
從9月1日到10月15日,是“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號行動”的集中整治階段,蘇州地方海事的整治范圍為京杭運河蘇州段沿線所有港口碼頭以及經行停泊船舶。1日,滸關海事所在對“蘇鹽城貨058960”船舶檢查時,發現該船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長時間未使用,應急、達標及溢流口各排放口閥門未鉛封,污水進口管路系統造假,生活污水上交憑證造假,生活污水排放通岸接頭從未使用過。執法人員當場依法收存該船證書,并現場取證。前天,蘇州水上交通違法處理中心依法對該船實施行政處罰,并責令其限期就近整改。
昨天,在白洋灣碼頭,蘇州海事水上執法大隊、滸關海事所聯合開展整治行動。執法人員對“皖江998”貨船進行燃油檢測。3分鐘后,快速檢測儀顯示,這艘船的燃油含硫量為6.047ppm,符合國家標準。
參加此次檢測的蘇大分析測試中心副研究員羊箭鋒告訴記者,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內河船舶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油,其燃油硫含量不應超過10ppm。此次船舶燃油檢測取樣3份,1份給船主,1份給海事部門進行現場檢測,1份送到蘇大分析測試中心,最終以蘇大分析測試中心的測試結果來決定是否合格。
隨后,執法人員對547總噸的“皖江998”貨船的防污染處置裝置進行了檢查,指導技術人員對該裝置的4個接口進行“3關1開”,即封閉了該裝置的達標排污口、溢流口和生活污水的應急旁通管路,只留了1個應急排渣口,供上岸排放。
萬挺說,前幾年,對總噸400以下的船舶均要求安裝防污染處置裝置,污水污油經過處理后可以直排。隨著對水環境污染防治要求的提高,現在對船舶污染物的要求是“零排放”。為此,蘇州在白洋灣碼頭和吳中水上服務區設立了兩個專業鉛封點,對船舶此前安裝的防污染處置裝置的相關接口“應封盡封”。
據悉,為方便船民,在開展整治的同時,蘇州海事“蘇蘇潔1號”多功能防污染接收船每天在80公里長的京杭運河蘇州航段上巡航,接收途經船舶的污水污油。(記者 徐蘊海 見習記者 韓麗媛)
標簽: 運河蘇州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