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南京海關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工作的通知,推動海運口岸嚴格落實國家港口收費優惠減免政策規定,規范海運口岸收費,減輕海運各環節費用負擔。
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對于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優化海運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七部門部署,江蘇將繼續落實國家政策,將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降低20%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將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免征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建立海運口岸收費成本調查制度,推動國有海運企業和行業組織規范收費行為,引導船公司合理調整海運收費結構,規范簡化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附加費,按國家要求落實運價備案制度;鼓勵海運企業通過上下游融合發展和聯盟等方式,壯大國際物流業務,引入競爭實現運輸成本降低;規范船代、貨代收費名稱和服務內容,推動精簡收費項目,落實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等規定,促進船代和貨代企業提升服務質量、規范收費行為。
今后,江蘇將強化海運口岸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壟斷服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重復收費、明碼標價不規范以及港口收費優惠減免政策執行不到位等違規行為;開展港外堆場收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集裝箱提箱、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業的收費行為。對現有清單全面梳理規范、動態調整,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之外無收費;配合國家探索建立全國性海運口岸收費及服務信息發布平臺,集中公示各海運口岸各環節收費及服務信息,便于貨主進行比較選擇和社會監管。
同時,江蘇將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各部門在海運口岸通關環節設立的管理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不合理或與發展形勢不相適應的事項;鼓勵理貨、拖輪、委托檢驗等市場經營主體進入;落實國家降低海運口岸檢驗檢疫環節收費政策規定;對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壓縮海運口岸進口、出口邊境和單證合規時間,繼續推動港口、海關、鐵路、民航、銀行、保險等信息平臺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信息平臺互聯互通、相互融合,實現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提升進出口貿易數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
下一步,江蘇將加強與國家對接協調,適時開展簡化收費模式試點工作,整合海運口岸相關單位資源,清理簡化收費項目,探索推進收費征繳系統和收費票據電子化,努力為貨主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繳費服務。(記者石小磊)
標簽: 收費減免優惠政策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