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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合肥市醫保局提醒市民:2022年全市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還沒有繳費的市民請抓緊時間,以免影響明年的醫保報銷。按照要求,2022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每人960元,其中:各級政府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610元,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
合肥市醫保局提醒,參加合肥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對象為: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各類在校學生;非本市戶籍,持有本市居住證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非本市戶籍,隨在本市就業參保人員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應當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此外,與在本市工作的外籍專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獲得我國居留許可證在本市居住尚未就業的外國人,均可以參加合肥市城鄉居民醫保。已參加職工醫保或在外市參加下年度居民醫保的,不允許重復參保。
據悉,上年度已參保的城鄉居民,可以前往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村)居委會參保繳費,也可以通過“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參保繳費。參保地發生變化的,需憑戶口簿到戶籍或居住地社區(村)居委會參保登記。新參保居民持戶口簿或居住證,到戶籍或居住地社區(村)居委會參保登記。各類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組織參保登記,也可以通過“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參保繳費。
另外,新生兒參保需明確參保年度,參加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350元,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合肥市醫保局還提醒,今年安徽省統一啟動重復參保校驗,系統對于有職工醫保在保狀態或已在異地進行過參保登記的居民,均判斷為重復參保并予以限制參加居民醫保。如果提示“異地已參保,不允許重復參保”,應先到參保地辦理停保后,才可以在合肥參加居民醫保。如果提示“本地已參保,不允許重復參保” ,在本地已參加職工醫保并正常繳費,則無需重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若僅有職工參保記錄,但已停止繳費,醫保部門近期將進行數據整理、遷移,2023年1月1日后可進行城鄉居民參保,參保繳費次日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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