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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中國綠色時報
本報訊??通訊員毛秀國報道??江蘇省蘇州市林業局日前聯合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蘇州市濕地生態補償村(社區)保護責任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提出,落實管護職責,對全市172個濕地生態補償村法律法規貫徹情況、生態濕地管護情況、濕地水環境監測情況、負面清單落實情況開展考核,明確扣分細則。加強巡護監測,各濕地村需制定管護、巡護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建立臺賬;對出入河湖口等區域布設水質監測點,開展長期監測。強化考核結果,每年對市本級濕地生態補償村的保護責任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停撥下一年度生態補償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