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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近日,昆山市政府印發《昆山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對原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計劃進行修訂。
修訂后高層次社工人才計劃分為引進和培養兩大類。引進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分為A、B、C三類,須為近兩年內從蘇州市范圍以外引進。培養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分為A、B、C三類,須在昆山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中全職工作達到相應期限。
對引進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按A類120萬元、B類80萬元、C類50萬元標準給予安家補貼。對培養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按A類6000元/月、B類3000元/月、C類2000元/月標準給予生活津貼,為期3年。
支持組建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工作室,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資助,對于引進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工作室每年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于培養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工作室每年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長資助3年。引進類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昆山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
《細則》聚焦引才,打造高端人才梯隊。在引進扶持方面,堅持“高精尖缺”人才引進方向,拓寬引進渠道,靶向引進專家學者、高級社工師、5A機構負責人等高端社工人才,促進高端人才集聚效應,帶動形成區域人才矩陣,推動昆山市社會工作事業發展。
在培育扶持方面,聚焦專業資歷、服務年限等與專業實務能力密切相關的條件,精準選育優秀本土人才,持續擴大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有效供給。在發揮人才作用方面,打造高層次人才工作室,加快建立人才資源競爭優勢,細化專業領域研究資助,多維度打造人才成長平臺,在推動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緊密融合中發揮社工人才的最大價值。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王敏 編輯/徐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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